关于2021—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选的
通 知
各单位:
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奖优促差,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努力、刻苦学习,营造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学习氛围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苏安院〔2018〕3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—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:各单位公示后3月31日前报学工处
二、奖学金设置:
奖学金分特等奖,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学习进步奖五个等级(21级的学生无学习进步奖),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学习进步奖以班级为单位评定,特等奖由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从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。
三、学生奖学金由各单位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。
四、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,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取消其所得称号,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奖学金的评选比例确定班级的奖学金名额,如发现违规操作将取消其班级的奖学金名额。
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